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经过对泉州蓝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共有1人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此次拟发放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计6260.78元(陆仟贰佰陆拾元柒角捌分)。
现将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5-88711461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5:30
接待股室: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119室(邮政编码:362700)
附件:2019年度石狮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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