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积分管理
奖补对象:个人;申请对象:个人
申请条件:
1.在石狮工作居住,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且从未取得石狮户籍的人员(包括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实施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后(2014年5月12日以后),户口新迁入石狮且从未取得石狮户籍的人员。
2.新市民在我市各类非公单位或组织(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和类金融行业除外)稳定就业,有固定住所,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犯罪行为,经本人申请,纳入我市新市民积分管理。
补贴标准:
1.积分入住政策:市政府每年划出购房补助名额,对符合积分条件的对象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给予最高12万元资金补助。
2.积分入学政策:按“就近入学”原则,分片区拿出一定数量的市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起读年级学位,供新市民子女积分申请入读。
申请流程:
1.建档:符合申报“新市民积分”的人员,可前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楼新市民服务窗口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积分管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一寸免冠照、其他加分材料。
3.审核评分:每年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由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材料,协调各市直评分部门进行审核评分。
4.排名公示:将每年的积分排名在石狮市人才网(http://www.sshr.net/)及石狮人才E家网络服务大厅(http://sstes.net/)进行公示。
5.领取积分凭证:对积分入围的“新市民”发放积分凭证。
6.办理兑现手续:协调我市各单位兑现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
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
奖补对象:个人;申请对象:企业
申请条件:
2019年3月22日后,与我市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泉州市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包含港澳台籍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不限专业;
2.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应符合《泉州市2019年产业急需专业目录》(泉政办〔2019〕23号),同时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补贴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
2.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
3.其他符合泉州市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
4.每人最多发放24个月。
申请流程:
毕业生通过工作所在单位(仅用人单位可在系统中注册账号,个人无法自主申报)登录“泉房通”网站(http://www.qft168.com/)点击“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保障服务通道”,注册单位账号,上传以下资料为毕业生申报: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用人单位申请安居补助当月的完税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4.申请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均可)
就业见习补贴
奖补对象:用人单位;申请对象: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本市就业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
1.见习单位每月支付给见习人员的生活补助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100%的,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2.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或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最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见习补贴;
3.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内提前(实际见习时长不少于原定见习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见习补贴最高补助6个月。
申请流程:
1.基地申报。在我市注册登记、符合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前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石狮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见习场所照片等材料,经审核同意后确认为见习单位。
2.信息备案。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与见习人员签订《石狮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携带《石狮市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备案表》《石狮市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在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登记失业)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备案。
3.提交申报。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携带《石狮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石狮市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生活费用银行流水,体现每月单位支付生活费用实际金额)前往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报。
以上相关文件及附件可登录石狮市人才E家网络服务大厅(http://sstes.net)“下载中心”下载。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