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十四批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8-25 17:0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4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6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并审核通过,我局共收到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请62人,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四级)48人、高级工(三级)5人、技师(二级)1人,拟补贴金额共计7.83万元(柒万捌仟叁佰元)。现将2023年第十四批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12495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楼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3年第十四批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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