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对省级下发初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拟向石狮市华宝海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12495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附件: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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