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随着最后一批7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纳入特困供养,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服务站35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办理落户、医保手续并纳入特困供养,享有石狮市民在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2019以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服务站联合永宁边防所、市医保局,陆续为35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医保及纳入特困供养。在办理落户方面,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体貌特征以及推测年龄,为他们代取名字,统一为“石”姓,确保他们在公民身份上不再“流浪”,享受国家特困、医保等福利政策。记者了解到,目前35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除了一名智力残疾,寄养在爱心家庭外,其余34名均为精神障碍患者,安置在泉港第三医院接受治疗。
“此次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集中落户、办理医保及纳入特困供养,也是响应2020年民政部部署开展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服务站负责人表示,一般意识较为清醒、能够基本表达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都会竭尽全力帮其找到家属。而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因无法有效沟通,很难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救助服务站只能先将人送到相关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成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据介绍,这些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年龄最小的26岁、最大的74岁,最长的已经在救助服务站安置了10年。
据悉,通过集中落户、办理医保并纳入特困供养之后,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将告别“黑户”时代,成为石狮市的新市民,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邱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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