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道路两侧商户私设地锁、三角路锥、摆放石块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根据7月2日召开的《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工作暨培训会议部署,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立即组织各镇(街道)城管办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开展了整治行动。
经排查,我市私占停车位的行为主要发生在百德康桥、建德二期等小区周边,以及石灵路、回兴路、永梅路、宝狮路等道路两侧店面较多的路段。执法人员先是向周边商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公共停车位是向市民开放的公共资源,任何商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同时,对多次劝说不整改的,执法人员将所占用停车位的地锁、三角路锥、石块等障碍物全部统一清除。本周以来,共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41起。
整治现场图片
下阶段,市城市管理局还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和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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