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福建全省开通“一键报贫”贫困农户在线申报系统和扶贫服务热线电话,全面受理农户申报贫困监测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户内对象均无劳动能力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农户,以及户内对象有劳动能力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对家庭有自用汽车、商品房、家庭成员公职、家庭金融资产超过低保年标准4倍等情况的对象,原则上不列为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收入的评定范围为评定月份往前倒推一年内的收入。)
二、申报方式
农户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申报:
(一)使用手机通过闽政通APP,点击“一键报贫”进入贫困农户申报网页,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即可提交申请。
(二)使用电脑进入福建12316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xxjc.fj12316.cn:53331/yinong/pknhsb/index),进入贫困农户在线申报网页,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即可提交申请。
(三)拨打扶贫服务热线电话(石狮市:0595-88717990),直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三、核实反馈
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各镇党委、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出具初审意见,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核实对象出具包含公职、商品房、自用小汽车、家庭收入等情况的申报承诺书,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相关信息,市委乡村振兴办统筹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报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各镇党委、政府按规定反馈申报人。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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