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2年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2-01-19 11:17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6号)和《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函。

  监督电话: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95-88717990;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系统纪检监察组:0595-83660018;

  通信地址:石狮市政府公务大厦713室;

  公告时间:2022.1.19—2022.1.26。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表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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