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指〔2017〕10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561号)等精神,现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595-8871227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系统纪检监察组:0595-83660018;
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703室。
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