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农业农村局拟采购一批渔业船舶船用救生设备,用于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渔业船舶船用救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7000元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渔船船用救生衣和渔船船用救生衣灯以1:1标准配套采购,其中,渔船船用救生衣不少于1390件;渔船船用救生衣灯不少于1390个。
救生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渔船船用救生衣 |
序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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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书 |
持有我国船检机构或原渔船检验局签发的渔船救生衣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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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观 标识 |
1.救生衣名称和型号; 2.标准号; 3.检验机构标志; 4.制造厂、制造日期及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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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反光带 |
应符合IMO A.658(16)要求的逆向反光带,面积不少于400cm2。反光带一般为六边形蜂窝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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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哨笛 |
每件救生衣应配备细索系牢的哨笛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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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环和伴带 |
应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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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浮力 |
≥15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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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衣灯 |
1 |
证书 |
持有我国船检机构或原渔船检验局签发的救生衣灯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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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准 |
符合SOLAS公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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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 电池 |
海水电池或锂电池。 |
二、报名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样式图例;
(4)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证件须可扫描二维码网查,否则报名无效);
(5)项目报价表。
报名时以上材料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邮寄(邮寄以收件人投递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资料。地点:石狮市福辉路农业执法大楼4楼401室。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595-83121866。
四、定标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7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2.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委托单位。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未接受贵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3.参与报价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蓄意哄抬或压低报价,扰乱价格秩序。
4.报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或结果同时报送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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