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石狮市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3-11-23 17:34 浏览量: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需完成石狮市2022-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现将委托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服务,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狮市2022-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相关服务;

  3.技术力量雄厚,具有编制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承担往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经历和经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内容

  以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以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等要求,负责“石狮市2022-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工作。

  1.负责建立2022年和2023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2.汇总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图。

  3.负责2022-2023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报告编写,并在本地区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级变化情况(具体情况视考核要求)。

  五、报价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贰万伍仟元;

  2.合理报价,杜绝恶性竞标。

  六、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等相关服务;

  3.具有开展项目业务的资格证书(如有);

  4.开展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5.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 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石狮市2022-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和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 寄件地址

  单位:石狮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清明;联系电话13599710915;地址:石狮市福辉路279号农业综合大楼二楼。

  (四) 须知

  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

  六、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届时我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者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15日内需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其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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