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3号)。
2.补助对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补助内容:用于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方面补助,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试剂耗材购置、实验室检测、动物疫病采样和检测操作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5万元。
5.申报程序:由市动物疫病疫防控制中心向市财政局申请。
咨询电话:0595-88703637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3号)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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