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4号)。
2.补助对象:有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各镇。
3.补助内容:用于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开展疫病监测和购买防疫服务等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有关事项。
4.补助标准:25万元。
5.申报程序: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各镇,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执行。
咨询电话:0595-88703637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4号)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