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70号)。
2.补助对象:有组织本村(社区)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3.补助内容: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每个村(社区)最多只能补助1人。
4.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50元,一年每人共计1800元。
5.申报程序:由各村(社区)上报村级动物防疫员名单至所辖镇,再由各镇将名单汇总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95-88703637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
2.《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70号)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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