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1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福建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2025年32号)
2.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助内容:纳入中央、省级补贴品目的农机。
4.补助标准:同一档次农机按照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5.申报程序:自主选机购机-自愿提出申请-受理补贴申请-审验公示信息-兑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595-88629925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
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1号)
2.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
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福建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2025年32号)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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