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4号)
时间:2024-01-12 11:55 浏览量: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狮市食为记餐厅(普通合伙)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食为记餐厅(普通合伙)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09-15)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食为记餐厅(普通合伙)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狮市监处罚〔2023410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食为记餐厅(普通合伙)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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