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的提示
时间:2021-02-09 08:48 浏览量:

  春节将至,购物、聚餐等消费将迎来高峰,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提升意识,做好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务必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减少疫情传播风险。非必要不聚餐,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返乡,建议您留在石狮过年,并通知在外务工的亲人留在务工地过年,可以用电话、视频等方式拜年。如确需返乡的,应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尽量不走亲串友。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

  二、理性消费,谨慎采购。春节前,商家推销促销力度加大,消费者要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及退换货政策,切勿贪图便宜而冲动消费,提防低价促销陷阱。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外出购物不扎堆、不哄抢。

  购买时优先选择连锁商超或正规农贸市场销售的知名企业生产的食品,保留购物凭证;尤其是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需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可通过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要仔细查看进口冷链食品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等是否齐全,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后挑选冷链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三、正确储存,科学烹饪。购买冷链食品回家后,最好用75%的酒精消毒外包装,并尽量采用独立封闭包装按食品标签标识所要求的储存温度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烹饪前,食品原料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防止形成交叉污染;处理食物和包装(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肉类等)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食物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餐后漱口的好习惯,不拥挤、不扎堆,注意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如就餐人员较多,尽量缩短就餐时间,减少人员之间交流,或采取打包的方式。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就餐时需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倡导健康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五、理性维权,保障权益。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快递单等,并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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