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
时间:2022-11-11 15:51 浏览量:
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     填报人:蔡红红   填报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狮市监处罚〔2022〕8058号 关于石狮市欣视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安排直接接触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欣视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350581MA8TAMGT16 王怡欣 未安排直接接触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医疗器械
2 狮市监处罚〔2022〕8050号 关于石狮市康源中西药房涉嫌未对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康源中西药房 9135058134525337XD 周金珠 未对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3 狮市监处罚〔2022〕8053号 关于晋江市康汇药业贸易有限公司石狮濠江分店涉嫌未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晋江市康汇药业贸易有限公司石狮濠江分店 91350581345154582T 洪丽瑜 未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0 药品
4 狮市监处罚〔2022〕8059号 关于石狮市新东医药商店涉嫌未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新东医药商店 91350581MA344FFR5A 林宝贝 未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5 狮市监处罚〔2022〕8051号 关于石狮市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及时安排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50581MA345WTA75 林忠明 未及时安排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6 狮市监处罚【2022】2038号 石狮市蔡鸿集外科诊所涉嫌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蔡鸿集外科诊所 92350581MABT0B8F7R 蔡鸿集 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7 狮市监处罚〔2022〕2036号 石狮市蔡志达中医内科诊所涉嫌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蔡志达中医内科诊所 92350581MA2Y9EYD10 蔡志达 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8 狮市监处罚〔2022〕2037号 石狮市许庭高内科诊所涉嫌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石狮市许庭高内科诊所 92350581MA2Y9DJ31A 许庭高 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案 《福建省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4 药品
9 狮市监处〔2022〕3019号 关于石狮市卢育文内科诊所涉嫌购进医疗器械无采购验收记录案 石狮市卢育文内科诊所 92350581MA2XQ8XX4A 卢育文 购进医疗器械无采购验收记录案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1 医疗器械
10 狮市监处〔2022〕5016号 关于石狮市山穗粮油有限公司涉嫌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案件线索 石狮市山穗粮油有限公司 91350581741678812J 吴明强 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案件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自动履行,15天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7 食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