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14:51 浏览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号)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闽市监注〔2020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到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全省个体工商户数量最多的地级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更为凸显,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商务、人行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良性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部署及要求,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部门通力协作,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共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一要借助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各级登记服务窗口以及利用各类现场执法检查,结合市局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产的政策,抓住个体工商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要主动了解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及时沟通反映,帮助解决。二要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受益面,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四、强化督促指导,提升工作成效。要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制订的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各项工作措施,逐一梳理,抓紧贯彻落实到位;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立即整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反馈的痛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扶持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同时,要注意收集扶持服务发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注意宣传,总结提高。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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