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石狮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征集
时间:2024-01-02 09:40 浏览量:
 我市原《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1月20日印发。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2月3日,如有意见请反馈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管控保护股,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417,联系电话:0595-887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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