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狮市柯顺公园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1-09 09:1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有关规定,石狮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石狮市柯顺公园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根据《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为8.5228公顷,项目位于石狮市灵秀镇彭田村,东至健健科技园,西至共富路,南至柯顺公园,北至灵秀创业园。

  二、公示期限: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

  三、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报送至石狮市公务大厦408室。

  联系人:林丽婷    联系电话:88717395

  附件:石狮市柯顺公园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石狮市柯顺公园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四十五条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规定,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须先行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石狮市灵秀镇彭田村;四至范围:东至健健科技园,西至共富路,南至柯顺公园,北至灵秀创业园。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8.5228公顷,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村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为3.993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6.85%。

  三、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批复后三年。

  四、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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