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01-25 17:57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有关规定,石狮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3695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按照《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

  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地块位于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及蚶江镇洪窟村。

  二、成片开发范围

  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东至规划路及东垵村,西临仑后村及规划路,南至海宁路,北至规划路及洪窟村。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

  四、反馈方式

  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报送至石狮市公务大厦408室。

  联系人:林丽婷          联系电话:88717834

  附件: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石狮市院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编制。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总面积4.3695公顷,项目位于石狮市宝盖镇仑后村及蚶江镇洪窟村,范围东至规划路及东垵村,西临仑后村及规划路,南至海宁路,北至规划路及洪窟村。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合计1.748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02%。

  (三)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2年。

  (四)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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