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灵秀创业园、宝源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狮住建〔2023〕1号)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符合保障条件的园区规上企业配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如实反映。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核查后符合保障条件的企业,确认其保障资格;对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企业,不予确认保障资格。
电话:0595-88651386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至17:30
附件:石狮市服装智能制造园规上企业公租房配租情况公示表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