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狮住建〔2022〕73号)规定,经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书面等形式向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受理单位: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路31号
邮政编码:362600
电话: 0595-88651386
附件:石狮市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
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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