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符合石狮市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将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咨询电话:88651386;举报电话:88651386投诉电话:88651386,网址:http://www.shishi.gov.cn/
申请人 |
共同申请人 |
户籍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退出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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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街道 |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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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群 |
李雅利 李诗焰 李恩琦 詹木姬 |
石狮市 |
永宁镇 |
港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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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申请户不提供申请泉州市保障房所需完整材料,不予受理年审,退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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