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石狮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17 10:58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严格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村函〔201711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2018年基本完成我市摸底排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将2018年、2019年存量贫困户危房改造5户任务合并至2018年完成,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至10月底前竣工90%以上、12月底前实现全部竣工。具体为蚶江镇1户、永宁镇1户、祥芝镇1户、鸿山镇1户和锦尚镇1户。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补助对象和改造资金 

(一)补助对象。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集中用于解决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三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市级统筹石改专项奖补资金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等。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商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以上补助对象要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二)补助标准。 

1、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根据中央、省级有关规定执行,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2.低保户家庭改造的房屋若属石结构房屋,市、县财政按民政部门认定的人口数予以一次性补助,县级补助标准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48000元。市级补助标准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24000元。 

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给按照《福建省石砌体结构加固技术规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4-2017)实施石结构房屋修缮加固的补助对象。 

(三)资金筹集。市财政局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必要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191),用好长期优惠贷款政策,以县级为单位,整合打包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贷款。 

三、操作程序和建设标准 

(一)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石狮市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1);拆除重建的,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石狮市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审核结果要同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对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完整并且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 

(五)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2013104号),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允许危房改造后出现新的裸房。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四、推进要求和风险防控 

(一)减轻贫困户负担。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优先推广加固改造模式。C级危房除加固改造无法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或加固费用超过新建费用70%(含)的,原则上应全部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各镇可通过统建村镇住宅小区及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 

(二)强化改造过程监管。 

1.落实危房抗震改造。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农村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危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村危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村危房抗震改造。 

2.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技术指导,在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要会同各镇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保证农房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通过加强农房设计指导和审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免费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提高危房改造管理和服务水平。  

3.落实改造验收要求。各镇要组织对危房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安全性认定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具体评定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评定报告》格式模板(附表4),结合实际,对认定符合要求的组织验收、公示。竣工验收应填写《石狮市2018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2),验收后要及时录入住建部信息系统,完备纸质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四)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属于传统村落中危房改造的,应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除统规统建外,不搞大面积平整场地,不搞削山填塘,不破坏原有山水肌理和道路走向,尽可能保留原有形态和风貌。村庄风貌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各镇应在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属于个人设计的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结构安全和风貌管控到位。 

(五)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1776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补助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联合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六)抓好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闭合机制,对2016-2017年检查督查督查检查和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按照规定向纪检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岗位人员的镇村一级的警示教育和重点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防范农村危房改造廉政风险。 

(七)规范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档案“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和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附表3)、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并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未录入系统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组织各镇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提高录入进度和质量,适时组织开展系统信息审核与抽验。实行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月报制度,各镇请于每月2日前将改造进度情况(附表5)报送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数据应与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杜绝虚报完成改造任务杜绝虚报、瞒报、漏报。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与相关交建、财政、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二)强化督导、绩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相关镇政府、村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对各地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也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推进机制。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年度任务100%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加强质量安全巡查和入户核查,落实入口审核、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使用监管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相关职责。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加强对镇、村干部和危房改农户、施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通过报纸、编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手册和“明白卡”等多种方式,积极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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