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1:29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室外火灾防控工作的函》(泉消安委办函20231)对户外用火相关事项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火险形势,加强会商研判,抓好源头管理。

、立即将泉州市2023年第2号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传达至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橙色预警信号期间(202339日至313日),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要增派护林员上山巡护,要加强巡山巡查,严控火源,重要部位要全方位、全时段巡查,确保巡山护林到位。各镇(街道)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做好扑火准备。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及民政局要做好农事、祭事用火的宣传和管控工作,加强户外用火和垃圾火的管控。

五、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附件: 1.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3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32号)

2.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室外火灾防控工作的函》(泉消安委办函20231

 

 

 

石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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