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6号)文件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本部分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在“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7万亩以上。
第二条 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本部分从4个方面贯彻落实规定,一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加强耕地监管;二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三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多渠道推进粮食生产;四是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重点发展粮食生产。
第三条 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措施。一是坚决守住粮食播种面积底线,确保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1.657万亩以上。二是加强水稻主产区监管,防范新增养殖设施,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三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持续增加。四是优化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同时加快旱粮耕种收环节机械化进程,。
第四条 落实扶农惠粮政策。本部分从3方面落实,一是保障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全面检查核实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发展规模种粮,通过对种粮主体的扶持补助,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对粮食生产设施的扶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节水灌溉推广补助。
第五条 保障措施。一是对要求各镇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遏制耕地“非粮化”,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目标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挂钩。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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