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等十一部门于2023年7月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狮卫健规〔2023〕1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逐渐呈现刚性特征。医养结合旨在针对不同养老模式的老年人,以他们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包含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对于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中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通过进一步细化路径、规范发展、突出重点、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卫老龄〔2022〕135号)、《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通知》(泉卫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医养
结合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三、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通知》立足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6个方面17项工作措施,尽量细化、量化任务,确保措施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部门责任更清晰。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积极提供医疗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是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提质扩容。提升医疗机构医养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养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服务衔接。规范医养签约合作,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
四是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支持政策。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
五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完善引才政策。
六是强化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王泽漳 联系电话:1364597774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