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25 16:56 浏览量: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525日印发了《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通知》(狮城规〔2023〕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①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确保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水行政管理处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②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③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④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⑤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加强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违法案件,确保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⑥关于制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主要内容 

  1、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定,内容主要为规范城市管理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执法活动的相关制度,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2、涉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和依据 

  ①实施对象。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②相关权利义务。明确城市管理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执法活动时,依据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内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3对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体细化和创设性规定的内容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管辖权、案件制度、检查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等进行具体细化同时对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有关裁量权适用重大法制审核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听证规定、回避分别细化制定相对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行为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次文件自2023年5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1231日止,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益佳;联系电话:8303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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