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狮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10-10 16:34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制定《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我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打造2个以上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粮食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培育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工作进展

  本政策由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稿,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经过多次修订形成报批稿,在农业农村局内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于2024年10月10日正式向社会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方案》是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思路制定。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方案》明确“打造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粮食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培育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的任务目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方案》明确“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等五个方面主要任务,要求“提升不少于18名的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建设2个以上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100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第四部分是资金补助。《方案》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来源、分配、绩效目标、补助条件、支出范围等内容,并对资金的适用也做出补充;明确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的遴选程序、补助方式。

  第五部分是组织管理。《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等3个方面制定组织管理措施,确保我市2024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五、注意事项

  1.本方案由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关键词诠释

  示范基地:是指某种活动中作出可供大家学习的榜样或典范、起示范作用的基础性地点、集中性支撑地点、基地。本方案中的示范基地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指石狮市辖区内,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高的科技含量,种植技术模式处市内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能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推广农业主推技术的农业生产主体,其申请主体是指在石狮市拥有土地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且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主体,即属地在石狮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户等。

  示范主体:本方案中的示范主体即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是指石狮市辖区内实际长期务农,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且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七、实施期限

  《方案》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世业 联系电话:05958862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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