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27 09:33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目标任务

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工作进展

20248月,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第四项第(三)点要求,对以我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行组织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五、主要内容

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容瑜,联系电话:0595-830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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