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锦尚镇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城管规〔2024〕3号)》的通知(狮城管〔2024〕37号)精神指示,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我省地方立法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内容,于近日印发《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制度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能够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守法为目的,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于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实行“从轻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范围期限
2024年7月9日至2029年7月9日
四、主要内容
《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制度的通知》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通告》(狮政〔2022〕9号)文件要求、城市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幅度内细化相应违法情节。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侯彬妮,联系电话:0595-889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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