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目标任务
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工作进展
2024年8月,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第四项第(三)点要求,对以我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行组织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五、主要内容
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柯雅蓉,联系电话:0595-88712996。
-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2025-01-0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