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石狮市机制砂行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30 16:51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保障有力、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制砂企业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机制砂行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制砂行业企业规范的通知》(闽工信联法规〔2021〕9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制砂行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21〕1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1〕7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制砂企业管理。

  三、工作进展 

  《方案》起草后,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务网征求各镇(街道)、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形成了《石狮市机制砂行业管理工作方案》,2025年1月27至2月26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2025年3月5日,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依法依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存在《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条以及《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不得设定内容;未发现违反《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以及《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法性审核内容。2025年3月20日经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按文件制定程序于2025年4月30日由市自然资源局签发。

  四、范围期限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石狮市机制砂行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25年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0日止。

  五、主要内容  

  文件一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对原材料来源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对监管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规定;四是提出机制砂监管的工作要求。

  六、注意事项

  机制砂原材料来源包括:合法开采的矿山资源、剩余砂石料以及尾矿、废矿石、工业和建筑等废弃物。严禁非法开采河砂、山砂、花岗岩矿石,严禁使用海砂。对设立机制砂用的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的,资源储量原则上在500万立方米以上。在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拓宽机制砂原料来源。

  七、关键词诠释 

  机制砂是指通过制砂机和其它附属设备加工而成的砂子,成品更加规则,可以根据不同工艺要求加工成不同规则和大小的砂子,更能满足日常需求。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荣森 联系电话:0595-8886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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