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泉州市人才与人口“双增”行动要求,深入实施石狮市人才强市战略,破解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结合石狮市住房保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盘活公共租赁住房资源,首批筹集83套青年人才租赁住房;后续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国有存量房情况,按需持续筹集房源,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三、工作进展
1、房源摸排: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全市可转化房源排查,建立信息台账。
2、装修改造:摸排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房源改造,首批灵秀公租房1号楼83套已装修完毕。
3、房源上线:改造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房源上线平台并开放申请选房。
4、日常管理:长期推进房源维护、租金减免、入住服务、房源循环利用等工作。
四、范围期限
1、保障范围:2025年5月16日起首次来石狮就业创业,本人及家属在石狮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福利,符合学历、职称、技能条件且年龄达标人才。
2、执行期限:自2026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1日。
五、主要内容
(一)惠企利民核心措施
1、申请条件
○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技能:高级工及以上。
○ 年龄:博士/副高及以上≤40周岁;硕士/技师/中级职称≤35周岁;大专/高级工≤30周岁。
2、保障标准
○ 按人才层次分4类,面积标准:博士/副高≤70㎡;硕士/高级技师≤60㎡;本科/技师/中级≤45㎡;大专/高级工≤35㎡。
○ 已婚家庭可按人才层级叠加面积,1-3类家庭优先分配成套住房。
3、租金优惠
○ 求职人才:免费住宿1个月;见习人才:免费住宿3个月。
○ 就业创业后:6年阶梯优惠——第1年免租,第2-3年减半,第4-6年按标准租金收取。
4、办事流程
○ 线上申请:通过“海丝泉州人才港湾”“智慧住建”平台预约、审核、选房。
○ 线下办理:选房后到项目现场签合同、办入住。
5、申请材料
○ 求职/见习免费住: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证书,见习需额外提供见习协议。
○ 就业创业优惠租: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
6、受理单位
○ 统筹:石狮市住建局
○ 运营:市属国企(国投、产投、文旅)
○ 人才认定:石狮市人社局
(二)政策创新点
1、精准匹配人才层次,实行差异化面积保障与优先分配规则。
2、推出“求职1个月、见习3个月”免费住宿,覆盖求职到就业全阶段。
3、首创6年“一免两减三保租”阶梯租金,降低长期住房成本。
4、全流程线上办理,退租房源快速检修再上线,提升利用效率。
5、建立跨部门季度会商与房源动态调配机制,保障供需平衡。
(三)政策衔接说明
已享受“涌泉”行动租房优惠的人才,可自主选择本方案6年优惠,已享受时长予以扣除;获评高层次人才可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购房后需3个月内腾退房源。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福利,虚报将取消资格。
2、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同区域保障房租金标准缴费。
3、房源严禁转租、转借、违规占用,违规将收回房源。
4、购房后需按期腾退,避免影响后续住房保障待遇。
七、关键词诠释
1、青年人才租赁住房:面向来石狮就业创业青年人才,定向提供的优惠租赁住房。
2、一免两减三保租:第1年免租、第2-3年租金减半、第4-6年按标准缴租的6年优惠模式。
3、房源动态调配:实时更新房源状态,跨区域调剂、优先保障紧缺人才的管理机制。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斌 电话:88651386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3室
-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石狮市青年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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