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狮市青年人才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6-02-28 16:00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泉州市人才与人口“双增”行动要求,深入实施石狮市人才强市战略,破解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结合石狮市住房保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盘活公共租赁住房资源,首批筹集83套青年人才租赁住房;后续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国有存量房情况,按需持续筹集房源,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三、工作进展

  1、房源摸排: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全市可转化房源排查,建立信息台账。

  2、装修改造:摸排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房源改造,首批灵秀公租房1号楼83套已装修完毕。

  3、房源上线:改造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房源上线平台并开放申请选房。

  4、日常管理:长期推进房源维护、租金减免、入住服务、房源循环利用等工作。

  四、范围期限

  1、保障范围:2025年5月16日起首次来石狮就业创业,本人及家属在石狮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福利,符合学历、职称、技能条件且年龄达标人才。

  2、执行期限:自2026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1日。

  五、主要内容

  (一)惠企利民核心措施

  1、申请条件

  ○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技能:高级工及以上。

  ○ 年龄:博士/副高及以上≤40周岁;硕士/技师/中级职称≤35周岁;大专/高级工≤30周岁。

  2、保障标准

  ○ 按人才层次分4类,面积标准:博士/副高≤70㎡;硕士/高级技师≤60㎡;本科/技师/中级≤45㎡;大专/高级工≤35㎡。

  ○ 已婚家庭可按人才层级叠加面积,1-3类家庭优先分配成套住房。

  3、租金优惠

  ○ 求职人才:免费住宿1个月;见习人才:免费住宿3个月。

  ○ 就业创业后:6年阶梯优惠——第1年免租,第2-3年减半,第4-6年按标准租金收取。

  4、办事流程

  ○ 线上申请:通过“海丝泉州人才港湾”“智慧住建”平台预约、审核、选房。

  ○ 线下办理:选房后到项目现场签合同、办入住。

  5、申请材料

  ○ 求职/见习免费住: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证书,见习需额外提供见习协议。

  ○ 就业创业优惠租:身份证、学历/职称/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

  6、受理单位

  ○ 统筹:石狮市住建局

  ○ 运营:市属国企(国投、产投、文旅)

  ○ 人才认定:石狮市人社局

  (二)政策创新点

  1、精准匹配人才层次,实行差异化面积保障与优先分配规则。

  2、推出“求职1个月、见习3个月”免费住宿,覆盖求职到就业全阶段。

  3、首创6年“一免两减三保租”阶梯租金,降低长期住房成本。

  4、全流程线上办理,退租房源快速检修再上线,提升利用效率。

  5、建立跨部门季度会商与房源动态调配机制,保障供需平衡。

  (三)政策衔接说明

  已享受“涌泉”行动租房优惠的人才,可自主选择本方案6年优惠,已享受时长予以扣除;获评高层次人才可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购房后需3个月内腾退房源。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福利,虚报将取消资格。

  2、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同区域保障房租金标准缴费。

  3、房源严禁转租、转借、违规占用,违规将收回房源。

  4、购房后需按期腾退,避免影响后续住房保障待遇。

  七、关键词诠释

  1、青年人才租赁住房:面向来石狮就业创业青年人才,定向提供的优惠租赁住房。

  2、一免两减三保租:第1年免租、第2-3年租金减半、第4-6年按标准缴租的6年优惠模式。

  3、房源动态调配:实时更新房源状态,跨区域调剂、优先保障紧缺人才的管理机制。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骆斌   电话:88651386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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