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衔接《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2024年度泉州市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计划》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石狮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结合石狮市自然禀赋条件、环境约束条件、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治理体系现状,从产业、能源、环保、交通等领域提出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高颜值生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有机统一。坚持山海协作、多元融合,实现“全面建成现代化工业强市、商贸之都、旅游休闲名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石狮”这一美好愿景。
三:《方案》自何时起施行,建设时间多久,每个阶段需要完成什么目标?
答:《方案》于2025年12月2日正式印发施行,分三阶段提出美丽石狮建设时间表:
第一阶段(2025-2027年):美丽石狮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绿色,美好生活品质大幅提升。
第二阶段(2028-2030年):美丽石狮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低碳绿色,美好生活品质基本满足。
第三阶段(2031-2035年):美丽石狮全面建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向优,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美好生活品质全民共享。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全文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证措施等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主要阐述现实基础以及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明确美丽石狮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分三个阶段提出目标愿景。
主要任务:一是塑造“依山傍水,低碳安全”的美丽城市;二是绘就“生态宜居、业兴绿盈”的美丽乡村;三是孕育“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四是勾勒“滩净湾美、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五是发展“高端高效、绿色智能”的美丽园区;六是巩固创新石狮生态文明建设优势。
保障措施:从以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多元投入为支撑、以考核评估为保障、以科研建设为先导、以宣传推广为纽带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有效落实,锚定2035年美丽石狮全面建成目标,明确了指标体系、实施路径和重点工程,全方位推进美丽石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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