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行政事业性缴费和财政电子票据!高频问题梳理,权威解答!
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6-03-30 17:11 浏览量:

针对近几年“便民12345”、厅长信箱、电话咨询中涉及行政事业性缴费和财政电子票据等高频问题,省财政厅为您带来权威解答,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一、 非税事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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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身份证等业务重复缴费,如何退费?

①群众短时间内同一个订单同一个渠道重复缴款的,系统日终对账比对后,将在3-7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其中一笔款项。


②群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缴费的,需向业务受理窗口提供支付凭证、交易单号、缴款书、电子票据等详细信息,由受理窗口受理后逐级上报至福建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和信息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提交省财政厅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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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考试网上缴费后如何获取发票?

  可联系对应的执收单位索取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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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福建省财政厅”名义的扣款通知但不知用途,如何查询?

  群众需提供支付凭证截图、交易单号等详细信息,联系财政厅非税处0591-87097268协助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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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驾考费用后无法在平台打印报销发票,怎么办?

非税收入票据由执收单位开具,建议向交警部门或“12123”平台客服咨询开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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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和下载医疗票据、公益捐赠票据等财政电子票据?

(1)通过闽政通APP“财政电子票据个人数字账户”获取

①通过闽政通APP、闽政通微信小程序、闽政通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办事”-“卫生健康”“就医服务”“财政电子票据个人数字账户”进行登录。

②首次进入,需点击激活(系统默认自动点击),弹出激活页面。阅读所列告知信息并勾选,再点击“立即激活”完成身份认证,并跳转到首页。

③进入“财政电子票据个人数字账户”首页,点击“我的票据”,可查看财政电子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2)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获取

①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点击[非税缴费]-[财政电子票夹]进入票夹服务。

②注册登录。缴款人根据开票单位开具电子票据时输入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

③票据查看/下载。点击[我的票夹]可查看与自己登录手机号相关的财政电子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医疗票据),查找到所需票据,然后点击查看详情,即可查看电子票据或者发送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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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款项转入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如何追回?

向承办该转账业务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申请退款。



二、票据与系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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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缴费后发现财政电子票据项目名称、金额错误,能否更改或退款重新开票?

无法直接更改票据,需联系执收单位申请退库,退库成功后重新缴款并开具新票据。群众向执收单位提供支付凭证、交易单号、缴款书、电子票据等详细信息,执收单位形成正式报告向同级财政申请退库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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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需要更改财政电子票据上缴款人、备注信息的,如何更改?

  群众向执收单位提交修改申请的信息,执收单位形成正式报告向同级财政申请重新开具票据,完成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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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将受赠物资出售所得用于自身开支,能否开具捐赠票据?

  不符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中“公益事业定义,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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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电子票据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效?能否作为入账凭证?

票据真实即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必填项,查验平台确认真实的票据可作为入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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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年检缴费后取得的是“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根据政策规定,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已整合缴款通知与收款收据功能,加盖财务章和财政监制章后可作为报销入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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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电子缴款书上没有“缴款日期”信息?

当前票据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范,暂不支持自动补充。我省已向财政部建议在电子缴款书上增加“缴款日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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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众或单位如何登录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

该系统只面向财政部门及经审核的用票单位;未对普通群众开放,而用票单位需向同级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由技术人员协助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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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在使用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时数字证书过期,怎么办?

可以联系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办理数字证书延期,拨打0591-86303903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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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管12123”缴费后无法在线退回?

我省非税收入在线退费功能正在分阶段推进中,暂未全面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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