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禁单层刺网?
时间:2017-10-06 12:29 浏览量:
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历经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根据渔业资源变动状况、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以及渔民群众、渔业资源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国家对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过多次调整,逐步扩大休渔海域,逐步延长休渔时间,逐步增加休渔作业类型,慢慢的发展到全面的休渔。虽然国家规定单层刺网和钓具暂不休渔,但是从渔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今年我省将单层刺网纳入休渔,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刺网仍然是一种对资源破坏力很强的捕捞渔具。目前我省小型渔船占大多数,约有3万多艘,这些小型渔船主要集中在近岸海域作业,而这些海域多是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的产卵场和索饵场。近年来,很多小型渔船的渔具渔法越来越不规范,网具的选择性大打折扣,对幼鱼资源的破坏已不容忽视,特别是刺网对渔业资源的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刺网原本是一种选择性比较强的渔具,但是现在使用的刺网长度不断增加,有的可达数十公里,在以往使用单层网片的基础上发展到使用双层或三层网片,网目尺寸普遍很小,甚至带有网囊,很多刺网布置在海洋生物的洄游通道上,不仅对海洋生物的亲体和幼体造成很大损害,而且截断了海洋生物亲体洄游到产卵场进行繁殖的通道,成为一种资源破坏力很强的捕捞渔具。 二、单层刺网休渔对渔业生产的影响不大。单层刺网的渔获品种较为单一且生产季节大部分在休渔前后, 5月16日—8月1日两个半月的休渔时间对单层刺网作业影响较小,也有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同时由于我省纯粹从事单层刺网作业的渔船数量极少,绝大多数是多层刺网作业,因此今年我省的刺网作业全部纳入休渔管理。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本省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以及最小网目尺寸,除国家规定外,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确定伏休的对象和时间。因此,将单层刺网也列为休渔的对象,并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实施,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将单层刺网列入伏休对象,是符合国家关于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政策,渔民群众应当遵守。二是部分渔民群众为了不休渔,擅自改变了作业方式,或者仅在休渔期间,将多层刺网改变单层刺网的做法并不可取。同时国家实施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等惠渔政策,渔民群众不能将之作为养家糊口的来源,同时更不能增加海洋渔业的捕捞强度。希望渔民群众能够理解,能够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认真遵守伏季休渔的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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