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及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4-08-06 11:04 浏览量: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及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申请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4〕12号)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及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基本条件

  (一)为独立法人单位,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应当具有自建、购买或租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分析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二、2024 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石狮市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生产力促进机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知识产权智慧协同平台”(https: //lead. fjsippc.com),通过“公共服务一政务服务省业务服务专区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系统”路径,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从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盖章。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工作制度、必要的说明材料及盖章后的申报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9日。

  三、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申请

  (一)申请对象

  2021 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已备案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按国家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办理,无需参与本次续期申请)。

  (二)申请程序

  续期申请单位登录“福建省知识产权智慧协同平台”(https://lead. fjsippc.com),通过“公共服务一政务服务

  省业务服务专区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系统”路径,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从申请系统导出续期申请书盖章。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工作制度、必要的说明材料及盖章后的申请书。

  四、其他备案事项

  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主要服务事项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备并变更,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福建省知识产权智慧协同平台”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有效期为三年。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撑 0591-63071853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5室 0595-8870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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