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

医疗保险费用手工报销

医保手工报销是针对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自动报销,而要手动进行报销的情况。

场景概述

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进行手工报销。其中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单病种住院的医疗费用可凭相关材料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申请网上预审受理,其他情形需携带材料至我市医保中心窗口前台咨询受理。

 

申请对象

(一)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以及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备案但无法直接结算的;

(二)在全省联网医院就诊因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须就诊医院在发票背面书面说明并盖章;

(三)社保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

(四)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

(五)因参保身份或单位变更导致统筹冻结状态期间的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

医疗费发生当月的,医疗保险费需正常缴纳到账后才能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网上预审。

 

享受待遇

 

实际报销比例与参加险种、职工是否连续参保、就医地、医院等级挂钩,具体可详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申请说明

前省医保局已在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开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预审功能,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单病种住院的医疗费用可申请网上预审受理,可根据平台提示提交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将线上进行预审,其他情形请携带材料至省医保中心窗口前台咨询受理。

申请材料

一、住院报销

①医院收费票据

②住院费用清单

③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④费用报销申请表

 

二、门诊报销

①医院收费票据

②门急诊费用清单

③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④费用报销申请表

 

 

温馨提示

如为外伤、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报销的另需提供特定申请材料,请与我市医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5-83010969。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①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②按要求填写登记信息(选择医疗类别: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单病种住院)、发票信息、病历资料、银行信息、费用清单等,最后点击保存即可。

③参保人可以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报销申请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温馨提示

若审核不通过,系统会提示补充或更正相关资料待材料准备好后,再次上传系统进行审核。

二、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

线下办理

①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办理地点

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医保窗口

③交通指引

乘坐石狮T06、T07、T11、T13、T22路公交到石狮市宝盖镇松茂村站。

咨询热线

省本级:0591—12345转6

福州:0591—12345转7

厦门:12333转医保组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泉州:0595—12345转1再转2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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