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有效落实中央和省委、泉州市委、石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高效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措施,为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04亿元、比上年下降5.9%,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62.6亿元,增收1.31亿元、同口径增长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4亿元、比上年增长2.5%,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44.42亿元,增收3.42亿元、同口径增长8.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亿元,比预算调整数增加0.93亿元,系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未形成实际支出将结转至2023年使用)增加支出0.93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4.07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89亿元;本级财力支出51.44亿元。2022年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2021年度起决算按照收付实现制统计,未形成实际支出4.07亿元纳入2022年度,同时上级加大对我市农林水、交通运输方面补助力度。
平衡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2年本级财力为51.4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4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3.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24亿元+调入资金16.04亿元(含统筹盘活结转结余1.1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6亿元、调出因支出口径变化将上级转移支付当年未实际清算0.78亿元调整到2022年转移支付部分)-上缴泉州4.05亿元-专项上解0.73亿元-体制上解2.03亿元-地方债券还本16.78亿元(含2021年1.59亿元、2020年0.99亿元)。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38.54亿元、下降16.9%。其中增值税15.8亿元、下降26.2%,企业所得税6.55亿元、下降18.9%,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下降66.1%,其他工商各税14.79亿元、增长15.8%。税收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税收收入45.1亿元,其中增值税22.36亿元。
非税收入17.5亿元、增长32.9%。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2.58亿元、增长27.87%,主要是进一步保障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若包含社保、改善办学条件等其他科目支出,教育全口径投入17.43亿元、增长10.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亿元、增长23.27%,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保险、城乡低保、就业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58亿元、增长53.8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5.98亿元、增长230.72%,主要是受上级政策调整影响,在本年度将2021年、2022年度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同时下达;
——交通运输支出3.03亿元、增长234.67%,主要是取得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5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0.41亿元、下降77.03%,主要是部分惠企奖补支出调整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93亿元、增长94.44%,主要是加大商贸服务、市场采购等惠企投入;
——其他支出1.33亿元、下降52.11%,主要是规范功能科目使用,将污水处理费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
(3)“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按国定“三保”支出标准测算支出需求为16.42亿元。我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三保”支出达33.8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4.41亿元,保工资18.82亿元,保运转0.64亿元,已按国定标准足额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情况。收入52.83亿元(含新增专项债20.4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8.02亿元;支出43.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8.39亿元(含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新增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20.46亿元。
(2)平衡情况。总收入54.6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2.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8亿元(主要收回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利息收入等形成财力结转)、上级补助收入0.14亿元;总支出43.2亿元、应上解0.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4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亿元,增收0.08亿元、增长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亿元,上年结转3.72亿元,总收入5.72亿元;支出2.03亿元,结余3.69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亿元,上年结转3.8亿元,总收入5.54亿元;支出1.27亿元,结余4.27亿元。
(二)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6.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7.5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8.59亿元。
2.债务余额情况
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1.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5.0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6.36亿元,均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以内。
3.新增债券发行和使用情况
(1)发行一般债券0.96亿元,主要是基础教育项目包建设工程(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项目)、石狮市2021为民办实事30个口袋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生态宜居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6个项目。
(2)发行专项债券20.46亿元,用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石狮市灵秀网商园、光子技术产业园一园等15个项目。
由于财政年度尚未结束,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完成后将会有所变动。待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审议工作情况
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形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会议决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聚财力强保障,助推财政平稳运行。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紧盯全年目标,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二、三季度财政收入增长指标绩效考核均居泉州第一。分类施策挖掘非税收入空间,实现收入17.5亿元、增长32.9%。梳理上级专项扶持政策,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获得上级补助14.11亿元,增加5.74亿元、增长68.58%,有力缓解支出压力。抢抓专项债券政策机遇,新增发行债券21.4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0.46亿元,为我市近年来新高,有力保障项目建设。
2.着力稳大盘促发展,助力企业减负纾困。落实各级政策,叠加出台本级配套,“退、免、减、奖、缓”等措施并举,为市场主体发展真金白银注入“活水”,助力企业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奖补直达平台兑现高效,访问数量超24.2万人次,实名注册2349户,累计兑现9.26亿元,其中2022年兑现2840笔4.83亿元。累计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5.09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6.86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0.35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0.55亿元、六税两费减半0.88亿元、降费政策(减免社保费)0.28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4.26亿元、其他减税政策1.91亿元。落实疫情期间国有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减免4147户,减免0.96亿元。
3.紧扣补短板惠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保障。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支出58.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9%。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机制,全年共投入3.4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亿元,低息贷款2.04亿元;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投入5.6亿元;坚持教育优先,投入17.43亿元用于教育事业,建成一批教育项目,修缮改善校舍,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社保待遇稳步提升,投入2.84亿元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低保标准居泉州市县级市首位、全省县级市前列;投入1.96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投入1.6亿元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投入3.52亿元支持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及城市污水治理等。
4.立足抓改革谋实招,深化国资国企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出台《石狮市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实施方案》,新增盘活资产77宗、年收益约2538.63万元,完成确权办证60宗。创新融资进展较好,运营集团发行1.43亿元美元债,是全省区县级首单、同期同类较好水平,按“逢高结汇”方式跟进结汇、盈利约5000万元。抓住政策窗口,第一时间研判跟进,累计策划3宗资产盘活项目贷款,授信金额17.50亿元;成功落地获批4个基础设施基金支持项目,总额度3.26亿元,项目入库数量及规模居泉州前列。严控国企融资成本,综合控制在4.66%以内,同比下降62BP,其中运营集团4.48%、较成立前下降98.2BP。专人专班服务“5510”项目,主动衔接资金需求,累计协调拨付房票及货币补偿金23.36亿元,其中房票补偿金11.32亿元;统筹协调提升支付效率,补偿款支出率达98%,有效避免沉淀。推进数字化综合监管,搭建“一中心一平台”国资国企综合监管系统,以8个功能模块为监管重点,梳理形成59个监督点、完成121家市属国企建档,智能化实时监测市属国企运作管理情况。国有企业资源交易中心开业运营,已公开招标44笔、成交34笔、成交金额2430.51万元。
5.突出抓绩效提实效,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管理执行、单位会计核算等模块上线运行,加强全流程监管。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从严从实编排年度预算,2022年预算编制压减155个项目4.26亿元,用于保障重点支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取5个重点项目和3个部门整体开展2021年度绩效重点评价,涉及资金3.92亿元。出台《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方案》,重新梳理审核范围,调整财务决算审核权限等,降低预算送审金额门槛,取消预算项目退件程序,规范评审程序及标准。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与整改规范,组织对7个单位开展“1+X”专项督查、抓好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抽选3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全市国有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抽查14家、督促整改问题4项。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成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80个,节约资金0.12亿元、节约率8.04%。
6.聚集找症结解难点,推动重点攻坚行动。结合人大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报告中反馈问题及财政发展短板,以“向着困难去攻坚,奔着问题去服务”为目标,聚焦财政工作症结难点,出台《石狮市财政局2022年重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向上争取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财源培植、预算一体化管理、国企改革、项目预结算管理、资产盘活等八项重点攻坚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提升效能,实行一项攻坚行动一个工作专班,集中实施攻坚突破,各项任务均较好地达成既定目标。其中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总额同比增长68.58%、专项债券资金获批额度为我市新高、支出率达100%、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预计提升300名次;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如期推动完成,实现预算管理模式和业务内控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预算闭环管理,切实解决了一批财政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各位代表,2022年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但财政部门多措并举,较好地保障各项支出落实到位以及全年财政盘子收支平衡,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本届政府履职首年交出了一份务实创新的良好答卷。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财政运转和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支撑走弱,可用财力和刚性支出增速不匹配,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态势进一步凸现;二是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来源有限,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PPP项目支出压力较大;三是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如绩效管理内容体系和评价标准设置不科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及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充分汲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按照6%预期增长目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4.89亿元,增收6.35亿元、增长16.5%;非税收入14.51亿元,减收2.99亿元、下降1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1亿元,增收2.47亿元、增长6.0%。
(2)支出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9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2.1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6.89亿元、本级财力支出46亿元。同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11.41亿元,主要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2022年上级补助支出、疫情防控、列支往年的暂付款项等一次性支出项目金额较大。我市预算安排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13.77亿元、增长9.5%。重点用于:构建高品质教育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质量提升;保障教育各学年教师工资福利;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等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2.35亿元、增长15.35%。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分段改造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开展科技宣传,提升科技普及率和知晓率;
——卫生健康支出4.33亿元、下降22.33%,主要是上年度新冠疫情支出基数高。重点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6亿元、下降31.43%,扣除上年度消化污水处理费支出,基本持平。重点用于:落实市对镇财政分成体制;加快城市主干道、教育院校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环境整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镇风貌品质;
——农林水支出3.31亿元、下降44.67%,扣除上级渔业发展补助政策调整影响,本级实际支出1.66亿元、增长0.97%。重点用于:保障村级运转和村主干工资福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试点镇村、示范线建设,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品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7亿元、下降64.05%。扣除上年度增加市场采购支出、国企注资等投入,基本持平。重点用于: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品牌培育、促进外经贸发展等商业服务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其他支出1.21亿元、下降8.44%。主要是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留资金编排制相应支出科目;
——地方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手续费支出2亿元。
(3)平衡情况。2023年总财力54.99亿元,其中:上年结转2.1亿元;上级专项补助6.89亿元;本级财力46亿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1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2.6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81亿元、调入资金3.41亿元等合计56.89亿元,扣除上缴泉州3.9亿元、专项上解0.55亿元、体制上解2.03亿元、地方债券还本4.41亿元等合计10.89亿元。
相应安排支出54.9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三保”支出安排情况。按国定“三保”支出标准测算支出需求为14.42亿元(国定三保保障标准和范围调整剔除城市维护运转类等支出)。我市预算安排28.87亿元,占支出预算52.5%,其中:保基本民生8.4亿元,保工资18.55亿元,保运转1.92亿元。高于国定标准,足额保障。
(5)“三公”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三公”支出安排1583.53万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9万元,公务接待费278.03万元,公务用车费1246.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边防部队公车24辆转录地方,相应的公务用车费额度增加170万元,若扣除上述因素影响,“三公”支出同比下降0.3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32.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73亿元,专项债收入初步安排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8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2023年我市申报专项债项目22个、资金需求90.46亿元,项目资金需求待中央、省级额度批复后,再根据进度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预算调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5亿元,主要是安排资本金注入和运营补贴等支出1.1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3亿元,上年结转3.69亿元,总收入6.92亿元;安排支出2.24亿元,结余4.68亿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亿元,上年结转4.27亿元,总收入为6.24亿元;安排支出1.42亿元,结余4.82亿元。
(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将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数额控制。
(三)2023年工作安排
1.聚焦财源培植努力实现更优保障。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跟踪重点行业和企业变化,科学研判税收形势,结合助企纾困政策释放效应,提升财源转化成效;持续抓好财源培育建设,逐月细化各项促收举措,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工作;加大国有资产盘活运营力度,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分析研判专项债政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协同各部门提前谋划储备契合我市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密与省市沟通对接,努力将可获取政策支持转化为可用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急需领域资金需求
2.着力结构优化努力实现聚力增效。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有保有压落实好项目支出预算平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实施专项资金动态清理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减少财政预留资金,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精准投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民生投入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3.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实现平稳运行。以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契机,优化功能模块运行效率,将资产、债务、政府采购等融入预算管理流程,完善财政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检查的衔接,做细部门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财政风险管控,开展财政收支、库款余额、专项债券、债务风险等运行监测,严守财政风险底线。调整完善镇(街道)招财引税考核办法,及时落实奖励兑现,激发镇办发展内生动力。
4.聚力国企改革努力实现高质转化。着力融合高效,围绕四大集团深化布局调整,推动国资国企同质资源整合,完善国企经营架构,深化市属国企实体化运作,积极培育产业链运作和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经营实效。谋划发展破局,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创新投融资改革,协调市属国企在推进存量债券额度发行的同时,探索新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保障项目融资渠道畅通,缓解建设项目资金压力。夯实队伍建设,运用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深化差异化分类考核,做好国企经营业绩、履职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持续完善“一中心一平台”功能建设,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
5.统筹重点项目努力实现科学预算。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狮委办发〔2022〕2号)有关规定,提高评审服务效率和质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全市性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明年预算予以保障。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及时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强化预算项目立项事前绩效评估论证。紧盯政府债券申报发行政策变动,加强债券项目前期手续、投向领域和融资平衡审核,从源头上把好政府债券项目“入门关”,提升专项债资金支出效率,避免出现“钱等项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推进石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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