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政策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集中财力保民生、促发展,积极稳妥抓改革、防风险,财政平稳运行。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69亿元,减收4.36亿元、下降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7亿元,减收5.37亿元、下降10.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9亿元,下降8.7%,其中:上年结转支出2.52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7.27亿元;本级财力支出46.2亿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7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1.4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18亿元、调入资金(含政府性基金及预算调节稳定基金等)4.78亿元等合计64.74亿元,扣除专项上解3.85亿元、体制上解2.01亿元、对口援宁专项0.18亿元、地方债券还本12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等合计18.5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6.2亿元,收支平衡。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47.23亿元、增长2.8%。其中增值税24.58亿元、增长2.1%,企业所得税10.22亿元、增长10.9%,个人所得税1.39亿元、下降5.7%,其他工商各税6.86亿元、下降1.2%,耕占税0.74亿元、增长119.4%,契税1.97亿元、下降25.3%。2024年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车购税是主要增收税种,其中企业所得税主要是重点企业成本下降、利润增长;耕地占用税主要是耕占税清理0.41亿元;车购税主要是以旧换新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拉动消费增长。土地增值税、契税是主要减收税种,主要是受房地产下行、增量房交易减少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18.46亿元、下降23.4%,主要是近年来我市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继续保持资产盘活力度难度加大,2024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减收5.39亿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3.83亿元、增长2.4%。主要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支持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校舍建设和添置设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2.38亿元、下降0.2%,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奖励、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惠企奖补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亿元、增长1.6%。主要是加大保障各类社保民生支出,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稳岗稳就业、支持各类创业补贴等。
——卫生健康支出4.85亿元、增长1.9%。主要是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2.36亿元、增长32.2%。主要是加大城乡清扫保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
——城乡社区支出5.27亿元、增长20.7%。主要是支持城市更新、市政设施建设、通信基础建设,提升城镇风貌品质。同时争取上级增发国债1亿元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
——其他支出1.21亿元、下降80.4%。主要是上年列支一般债券还本挂账4.87亿元抬高上年基数。
——地方一般债券付息及发行手续费支出1.95亿元。
(3)“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在国定“三保”支出范围基础上,将规范津补贴后的绩效工资、城市维护等刚性支出列入“三保”支出范畴,“三保”支出达26.39亿元,其中:保工资18.64亿元、保基本民生6.58亿元、保运转1.17亿元,已按省定标准足额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64.04亿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57亿元(加上按规定计提资金4.6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年收入19.22亿元,同比下降25.99%)。
——债务转贷收入35.63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84亿元、再融资债券13.79亿元。
——按规定调入专项债付息付费资金3.56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84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及彩票公益金收入1.5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7亿元。
——上年结余收入7.44亿元,主要是往年度地方专项债券结转。
(2)政府性基金支出64.04亿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4.59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征迁费用以及土地报批、补充耕占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等。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7.39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19.22亿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15.05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14.13亿元,土地出让金偿还0.92亿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4.17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84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及彩票公益金支出1.5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7亿元。
(3)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64.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4.04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5亿元,上年结转5.04亿元,总收入8.29亿元;支出2.48亿元,结余5.8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5亿元,上年结转4.58亿元,总收入6.63亿元;支出1.7亿元,结余4.93亿元。
由于财政年度尚未结束,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完成后将会有所变动。待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省上核定我市2024年发行债券22.76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0.92亿元、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18.92亿元;补充财力(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2.92亿元(1-11月发行1.58亿元,12月发行1.34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安排用于“石狮市旅游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08亿元,“石狮市水系治理提升改造项目”0.26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为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调减石狮市高新区产业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2亿元,调增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房项目2亿元。
2.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我市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22.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亿元(含12月下达13393万元),截至2024年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10.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81亿元、专项债务143.22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94.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26亿元、专项债务138.77亿元,均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限额以内。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审议工作情况
按照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以赴兜牢兜实“三保”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迎难而上,财源建设承压前行。一是强化组织收入举措。协调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跟踪挖掘可征收收入资源,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落实招财引税考核,提高各镇(街道)工作积极性,跟踪核查招商项目效益承诺落实情况,挖掘增量税源。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完善部门向上争取通报机制,增强部门对上争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政策研究,谋深谋实谋细好项目,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87亿元、到位新增专项债资金21.84亿元,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等。三是着力盘活资金资产。落实常态化存量资金清理机制,将盘活的资金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闲置资产盘活,新增确权办证资产161宗,梳理拍卖101宗闲置房产,拍卖成交金额约0.7亿元。推动1075宗国有资产成功招租,年租金0.8亿元,推动存量资产资源和资金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2.优化配置,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出台《关于强化预算管理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节约财力,“三保”支出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强化民生领域支出保障,围绕基本民生领域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强资金调度,做好资金保障,今年民生领域支出44.71亿元,占财政支出80%。其中全口径投入教育事业发展19.39亿元;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4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17亿元。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完善项目管理,统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拨付补充耕地指标款1.4亿元、拨付各类项目款项1.69亿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3.赋能助力,市场活力有效增强。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接税务部门强化财税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让企业应享尽享,全年新增办理留抵退税1.1亿元。二是提升惠企政策质效。落实科技、创新、就业等惠企惠民补贴政策,全年累计兑现惠企资金超3亿元。三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畅通融资渠道助企纾困发展,召开银企对接会14场;推广第一、二期省民营企业提质争效贷款11.78亿元,金额居泉州县(市、区)第二,为民营企业节省融资利息约0.12亿元。金融创新赋能产业发展,落地基金3支、总规模45亿元,返投项目4个、总投资超2亿元,在泉州市上半年度基金招商考评位列第二名。
4.提质增效,财政管理更加精细。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结新增各类采购项目51个,核减金额0.77亿元、核减率为20.2%;审结工程预算项目34个,核减金额0.58亿元,核减率为17.7%;审结工程结算项目5个,核减金额0.22亿元、核减率为14.8%。二是强化项目单位财务决算责任意识,累计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212个共16.86亿元,其中2024年完成21个共2.11亿元;三是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做好576个项目共13.8亿元绩效目标批复及运行监控,选取10个项目及2个市直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四是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对8家单位开展“1+X”专项检查、对7家单位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对3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查6家代理记账机构,严肃财经纪律。
5.稳妥有序,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守牢“三保”风险底线。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严控新增支出以及各部门制定的新增奖补政策。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实行“日计划”制,科学安排支出,坚决防范支付安全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坚持发展和化债两手抓,综合施策扎实做好化债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坚决做好金融风险处置。帮助困难企业化解资金链风险问题,出具协调函14份。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结案3起陈案积案,结案率高于泉州市平均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全市上下砥砺奋进、共克时艰,全市财政实现了艰难状态下的收支平衡,努力经受住了风险挑战,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在此,向大家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收入结构和质量有待优化;“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综合财力减少,债务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债务风险等级变色升级风险剧增。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充分汲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25亿元,增收2.56亿元、增长3.9% ,其中税收收入49.25亿元、增长4.3%,非税收入19亿元、增长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5亿元,增收1.78亿元、增长3.9%。
(2)支出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6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1.94亿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68亿元、本级财力支出49.14亿元。
(3)平衡情况。2025年总财力52.76亿元,其中:上年结转1.94亿元;上级专项补助1.68亿元;本级财力49.14亿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5亿元、返还性收入2.39亿元、一般转移性收入1.6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含再融资债券2.6亿元及预安排一般债0.3亿元)、调入资金(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5亿元等合计58.66亿元,扣除专项上解4.28亿元、体制上解2.01亿元、援宁支出0.18亿元、地方债券还本3.05亿元等合计9.52亿元。相应安排本级支出49.1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三保”支出安排情况。我市预算安排23.1亿元,其中:保工资15.39亿元、保基本民生6.93亿元、保运转0.78亿元,已按省定标准足额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31亿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19亿元(加上按规定计提资金4.0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年收入17.21亿元、同比下降42.63%)。
——债务转贷收入6.3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亿元、再融资债券2.35亿元。
——按规定调入专项债还本付息付费资金3.29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48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及彩票公益金收入1.5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8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31亿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23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4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8.6亿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4.37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2.35亿元,土地出让金偿还2.02亿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4.23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48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及彩票公益金支出1.5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0.8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06亿元。
(3)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5.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31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亿元,主要是安排国企运营补贴等支出1.1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5亿元,上年结转5.81亿元,总收入9.26亿元;支出2.68亿元,结余6.58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5亿元,上年结转4.93亿元,总收入7.08亿元;支出1.8亿元,结余5.28亿元。
(二)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25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3亿元,其中本金7.07亿元、利息5.93亿元,计划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暂按85%比例)安排预算资金、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上缴等渠道足额保障。
目前上级尚未组织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综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建设资金需求,2025年新增债券暂按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3亿元、专项债券4亿元)安排,待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后,届时再按规定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25年工作安排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我们将坚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石狮市委对全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1.在“挖潜增收、稳定经济大盘”上下功夫。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跟踪分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全面梳理研判非税收入,依法统筹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积极跟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消费税下放、附加税改革等政策进展,挖掘各类财政收入潜力,为收入盘子增加新的增收点。全力争取资金支持。用好中央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空间、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工具,保持与上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全力争取专项债、“两新”“两重”资金和专项债置换隐性债额度支持,强化重点领域建设保障。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梳理全市已建成、在建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情况,将盘活存量资源与招商引资相融合,推动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2.在“优化支出、发挥资金效益”上下功夫。落细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找准节支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转变传统惠企补助模式,探索政府引导、国资撬动、社会参与模式,充分对接市场项目资源,以股权投资、设立子基金为纽带,完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助力优质项目的引入、培育和壮大,从而将更多节余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我市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在“深化改革、精细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取消支出基数、打破固化格局,完善市、镇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树立成本绩效理念,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深化财政金融融合改革。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惠企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推动财政管理向数据智慧化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市属国企市场化改革,逐步完善市场化企业运营、管控机制,加快转型发展。
4.在“防范风险、树牢底线思维”上下功夫。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统筹兼顾化债与发展。落实中央和省、市对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科学谋划专项债券项目,提升债券资金效益,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优化债务结构,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财力相匹配。守牢防范金融风险底线。加强监测预警及风险排查,严防输入性风险及新增风险的发生,稳妥处置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化解,推动金融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5.在“压实责任、完善财会监督”上下功夫。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大对涉农、惠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强化各项资金管理,实现绩效监控全覆盖,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过程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持续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财政监督等结果应用。
附件: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表
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表
3.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表
4.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表
5.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表
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表
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表
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9.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表
10.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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