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3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8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000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21号)要求,制定我市2022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当期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期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本期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本期调减债务限额)。
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截至2022年5月债务限额为1535634万元,加上本次新增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380万元,我市债务限额为15610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751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860万元。
二、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
(一)妥善安排债券资金投向。重点用于中央明确支持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建设及“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二)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债券发行后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债券资金尽快到达项目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部门(单位)。
(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债券发行、资金使用等一系列工作,完善协调机制,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工作。
三、2022年第二批新增债务额度分配
截至2022年5月,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400391.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4631.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25760万元。2022年第二批新增债务情况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基础教育项目包建设工程(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项目)”2330万元,“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生态宜居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2750万元,“公路科技治超项目建设”3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石狮市灵秀网商园”20000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租赁收入。
四、我市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增加转移性收入538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5380万元,调增一般债券5380万元。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支出”“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科目。其中,调增教育支出2330万元、农林水支出275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0万元,用于基础教育项目包建设工程(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项目)、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生态宜居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公路科技治超项目建设。
(二)新增政府性基金调整
1.增加转移性收入20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0万元,均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用于石狮市灵秀网商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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