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人选。
报考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取所有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为资格复审人选。
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并列的考生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石狮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代码096-101)的,请到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1405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20701。同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到邮箱88710702@163.com;
报考石狮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代码102-115,不含卫生事业单位)的,请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10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同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到邮箱rsglg88718084@163.com。
报考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16)的,请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108室)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同时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到邮箱sswjrs@163.com。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盖手印)。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注意须黑白复印)。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2026年毕业生若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其中,持境内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籍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2026年境外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承诺书》(附件4)。
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第3项办理。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注意须黑白复印)。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若报考人员在2026年3月24日前已通过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报考人员尚未取得的,须提交《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附件5)。
6.报考“专门岗位二”需提供以下材料: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7. 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岗位户籍设置为“本省”的,需提供户口簿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户籍设置为“全国”的,可不提供户口簿信息。
9.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应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报考人员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7)。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
报考人员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提交《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承诺书》(附件8)。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9),放弃声明应写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资格复审单位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0595-88720701,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8718084。
(六)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阅读本通告后,请于2026年5月26日17:00前以“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中报考主管单位代码096-101的,请发送到邮箱88710702@163.com;报考主管单位代码102-116的,请发送到邮箱88718084@163.com。
附件:1. 2026年石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3.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4.2026年境外学历毕业生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承诺书
5.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承诺书
8.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承诺书
9.放弃声明模板
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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