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强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
时间:2024-05-08 00:33 浏览量:
  本报讯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日,记者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按照《石狮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种植业类产品、水产品、生猪屠宰、生鲜乳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种植业类产品监测对象为本市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地、种植户,全年监测覆盖到所有种植镇村,监测时间将根据我市农事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抽样。水产品监测对象为本市辖区内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地、养殖户等,监测时间将结合本市水产品生长特性、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年度监测任务。生猪屠宰监测对象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测时间严格落实县级天天抽检制度,对同一批次猪50头以下,至少抽检1头;50头以上,按照不少于3%进行抽检。生鲜乳监测对象为奶牛、羊养殖户,采取随机抽检,全年抽检不少于5批次。
  监测期间,我市将强化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的监测,聚焦主要风险参数,建立风险防范清单制度,实施靶向型检测方式,逐步扩大速测速检范围。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并及时跟进监督抽查,涉及禁限用农药的,一律予以销毁,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进行行政处罚,并持续跟踪速测直至合格方可上市。对主观原因隐瞒监测结果不报或者故意修改监测结果的,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理并通报。(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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