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企业将获5万元经费补助
时间:2026-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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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泉州市科学技术局于日前开展第二批泉州市“科技副总”遴选工作,面向全市科技型企业征集“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将给予派驻企业5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补助。
据了解,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派驻企业需为“科技副总”设立相应工作岗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具体内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积极与派出单位开展各类科研联合攻关和学生实训培养等合作;指定专人配合做好对“科技副总”的管理和评价工作。
政策支持方面,给予派驻企业5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补助,用于“科技副总”在企业内进行技术研发、管理提升等。支持“科技副总”履职期间与派驻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可按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由“科技副总”牵头与派驻企业实施的3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经申请可按规定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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