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4年9月3日上午:8:30-11:30。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敏行楼402。
四、应携带材料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档中,不是打包发送。)于9月3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以《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073。
附件:
1.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石狮市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