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决定内容)-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7号
时间:2026-02-02 18:08 浏览量:

    福建省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石狮雅芝影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对你[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EUE2B952,法定代表人:何章伟,住所:福建省石狮市石金路297号6幢2402室)与申请人王丽烨的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作出决定。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狮劳人仲案字〔2026〕第7号《决定书》一份。决定结果如下:准予申请人王丽烨撤回仲裁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