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计划遴选29人(其中中学5人,小学20人,幼儿园4人),具体学校、学科及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遴选对象
(一)中学教师:面向石狮市各公办学校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小学教师:面向石狮市各公办学校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幼儿园教师:面向石狮市各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遴选学校教师不列为本次遴选对象。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一定的班级管理经历;
(三)在现任教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每位报考人员只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自行下载、填写《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经现任教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稿),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教师资格证、任命文件、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证书原件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后于2026年7月13日17:30前发送至各遴选学校电子邮箱(邮件命名:姓名+遴选岗位代码+报名学校+报名学科)。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各遴选学校、市教育局对申报参加公开选聘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遴选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面试
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遴选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考核合格线为70分。
(四)选聘
1.确定选聘人选:根据遴选岗位计划数,按参加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现场加试一道答辩题,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拟选聘人选。
2.确定选聘人数:
(1)现编内教师人数少于30人的学校被选聘人数不超过1人;现编内教师人数30人及以上的学校被选聘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以2026年6月30日编内教师数为准)
(2)同一学校同一学科被选聘人数不超过1人,若同一学校2人及以上面试成绩符合拟选聘录用人选条件时,则面试成绩排名第一名的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在本校服务年限长者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选。
(3)同一学校不同学科被选聘人选超出学校最高可被选聘人选总数时,以学校可被选聘人选总数为限,在本校服务年限长者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选。若本校服务年限相同,则以工龄(以工资系统为准)长者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选。若本校服务年限、工龄均相同,则以公告中各学科遴选需求人数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选聘录用人选。
由以上原因造成的选聘人选缺额,从参加该学科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从其它学校参加选聘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开公示:对拟选聘人选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未入围者不予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选聘资格。
(六)专技岗位聘任:以所报考学校教师职称岗位设置为准,如有空余岗位,可聘至原聘任岗位等级,无相应岗位则低聘。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现任教学校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年龄、相关证书取得以及其他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
(二)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遴选工作接受石狮市纪委监委以及石狮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8718084,88589879。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8767073 。
附件:1.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石狮市教育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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